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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17名!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8-11 被浏览:300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结合学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创办于2015年3月,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校园规划占地516亩,建筑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学院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和健康管理与促进等5个系,开设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药材生产与加工、食品质量与安全、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市场营销、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养生保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卫生信息管理等20个专业。
学院坚持“立足粤西,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服务基层卫生和健康事业”办学定位,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对接现代大健康产业,对接产业链设置专业,建立和优化以医药类专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凸显办学的特色,致力培养卫生健康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打造青年学生健康生活的示范单位,把学院建设成为广东省特色鲜明的医卫类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包含当天);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学院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执行学院在编同职级人员同等的工资待遇,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邮件主题请按“姓名+专业名称+学历+毕业学校”的格式,附件命名请按“姓名+报名材料”格式,报考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含应聘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学院电子邮箱:jkxyzzrsc@163.com。
特别提示:我院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请应聘者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3)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各类获奖证书、业绩成果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院将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8月27日前通过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8月28日上午8:30-12:00携带相关材料到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图书馆五楼507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1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明、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职位表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三)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考核地点参加考核。
(1)考核时间:2021年8月28日下午14:30-17:30。
(2)考核地点: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具体地点待定)
(3)考核方式:心理测试+面试
本场招聘辅导员、管理岗位均采用心理测试和面试方式,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要求应聘人员现场抽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问题并现场解答,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进行考核。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考察
经考核等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由学院组织人事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体检。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应聘人员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组织考察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即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学院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gdhv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与学院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应届毕业生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待取得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2.应聘辅导员岗位应、往届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防疫要求
(1)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学院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
(2)应聘者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学院,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3)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2021年8月28日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0668-2902410
游老师 13929712560
阮老师 13686766328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1号
电子邮箱:jkxyzzr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hvc.edu.cn/
附件:

1:广东茂名健康学院2021年聘任制人员(第二批)招聘岗位表.xls

2: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docx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文链接: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10809/82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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