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区中小学教学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在原有核定临聘教师总量内,按照我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指标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结合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聘用的临聘教师后岗位空缺情况,此次全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总岗位共129个(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已参加大亚湾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面试而未被聘用且面试成绩合格(不含放弃聘用资格)的考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6.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8.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编在岗教师及符合《大亚湾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的在岗临聘教师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二、组织程序
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及中小学教学工作实际,此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组织程序主要包括:1.发布招聘公告→2.聘取考生→3.公布拟聘用考生名单(准考证号)及考试总成绩→4.组织体检→5.考察→6.公示与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确定全区空缺临聘教师岗位后,由区宣教局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招聘公告。
(二)聘取考生
1.考生排名
按照大亚湾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考试已参加面试但未被聘用且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分学段及学科进行排名。
如报考同一学段及学科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联系考生
考生排名确定后,组织工作人员在相应学段及学科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电话联系入围考生,告知其入围招聘临聘教师排名情况,征求其个人意愿,双向选择聘用。考生“放弃聘用”或“无法联系”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在相应学段及学科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电话联系考生时间为2天,工作人员在2天内3次电话联系无果的可确定为“无法联系”。
3.变更学科
招聘岗位如未有合适人选的,剩余岗位可由各学校变更学科后上报区宣教局统筹补聘。
(三)发布拟招聘人员名单
聘取工作结束后,由区宣教局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拟聘用考生名单(准考证号)及考试总成绩。
(四)组织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员名单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区宣教局对考察对象的个人信用、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
考察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区宣教局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学校办理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从2021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试用期6个月。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临聘教师不纳入编制管理。聘用期内根据《大亚湾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惠湾宣〔2018〕137号)精神,所需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核拨,确保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由用人学校与临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三)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由区宣局统筹调配至各学校聘用。
(四)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上岗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聘用的,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本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的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七)2021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和暂缓就业期内毕业生)须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从严做好疫情防控。此次招聘期间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考生在体检、考察等环节要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期间,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情况的,应主动报告,并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公告“临聘教师”指符合《大亚湾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的在岗临聘教师
大亚湾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637
监督咨询电话:0752-5562932(区纪委派驻区宣教局纪检组)
附件:大亚湾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表.xlsx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7日
原标题:大亚湾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dayawan.gov.cn/gzdt/tzgg/content/post_4380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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