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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合同制聘用教师753人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8-10 被浏览:321次

为适应江岸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适当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情另见各校招聘岗位。

由于近期部分学校将适当补充公开招聘及专项招聘新教师,相关学校的招聘计划后期会酌情予以调整(减少),具体情况以各校通知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 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初次聘用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6. 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科专业应相关、相近;

7. 执业资格:中、小学及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

8. 招聘学校在确保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适当提高和细化条件。具体条件以各校招聘岗位中所列条件为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 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 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 被列为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程序

(一)网上投递简历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对填报简历进行筛选。

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1年8月12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首页”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在简历附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证件,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10M)。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投递简历,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投递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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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

1、区教育局统筹组织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主要采取幼教技能展示(如简笔画、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自选曲目钢琴弹唱展示和无伴奏幼儿韵律舞蹈等)方式进行。此外,学校根据实际可酌情增加如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特长展示等方式。

2、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及考察

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须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者,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面谈、函询或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投递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薪酬及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聘用教师薪酬待遇标准为年人均8.5万元。根据我区实际,不同学段的聘用教师实行梯级薪酬,在同一招聘学校的聘用教师根据“出工、出力、出绩”的工作原则实行考核发放,浮动取酬。

武汉市育才实验学校聘用教师的薪酬待遇,根据个人年度考核的绩效结果实施梯级薪酬递增机制,待一至三年考核期满达标后,可达到在编教师同类人员的平均水平。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二)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学校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工作的,将实行健康信息申报制度,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打印《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如实填写考前28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并签名(捺手印)确认。应聘人员如涉及《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中2至10项所列情形,应当按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并于招聘工作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的,方可进场。如发现异常的,将按有关防控措施处理。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如有新要求,再另行通知。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 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 未在聘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

3. 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 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服务电话如下: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889930、027-83889533

监督电话:027-82717795(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220407(江岸区教育局)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本次招聘事宜,由江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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